各单位:
根据【桂电北海〔2023〕4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小型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预算金额2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采用年度集中预立项申报方式,一般不予库外立项。为确保校区2024年度的各类维修顺利实施,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提出各自年度维修工程名称、概况(含用途、必要的图纸、投资估算等,具体可对接校区入围的维修工程施工队现场查勘等事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每个项目填写一份《小型维修改造工程预立项建设审批表》(详见附件2),审批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即可,其他审批程序待工程项目论证后再进行审批。
2、将本单位全部申报项目明细汇总填写到《2024年小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3)。
3、最迟于2023年11月21日前打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706762817@qq.com。
国有资产管理科将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预立项汇总,组织后勤保障科、财务科、教学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含外请专家)进行方案论证、预算初审等审核,同意后纳入校区年度维修工程项目库。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逾期未申报的将按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不予以立项维修。(注:各单位申报项目前需提前联系校区入围的维修工程施工队进行现场查勘确认,再填报相关表格数据。校区入围维修工程施工队联系方式:北海上匠装饰有限公司,陈工13084954240;贵州中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柳工13943388211;)
特此通知。
附件1:桂电北海〔2023〕 4号-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小型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2024年小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申报表》.xlsx
国有资产管理科
2023年11月7日